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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信息详情关于开展“我为开发区做一件实事”活动的通知
惠开管发〔2013〕28号
关于开展“我为开发区做一件实事”
活动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为扎实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》精神,把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,以“没有任何借口”的精神和“置之死地而后生”的创业气魄,积极行动、主动作为,牢固树立“开发区是实干区,进了开发区这个家,就要当实干家”的理念,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,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发展人人有责的工作理念,迅速掀起开发区干事创业的高潮,经研究决定,在全区开展“我为开发区做一件实事”活动。
除副科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外,每名机关干部都要根据自身实际,选做“一件实事”。“一件实事”可大可小,大到一个招商项目的引进落地,小到一花一木的养护管理;在时间上可长可短,可以是一项长期性工作,可以是一项短期工作,也可以是一次性工作。“一件实事”要切合开发区发展的现实需要,能够看得见、摸得着,切实可行,行之有效。“一件实事”的实施要能够对开发区的环境改善、形象树立、工作推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“我为开发区做一件实事”活动将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来开展,每半年开展一次,每季度检查评比一次。评比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依据,并纳入个人业绩档案。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由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。
附件:“我为开发区做一件实事”活动任务承诺表
中共惠民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
惠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13年9月6日
附件
“我为开发区做一件实事”活动任务承诺表
单位:
承诺人 |
承诺事项 |
完成时限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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